电商境外产品质量***管辖,跨境电商商品质量问题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电商境外产品质量***管辖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电商境外产品质量***管辖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国外***可以在国内***吗?
第二百六十五条因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被告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签订或者履行,或者诉讼标的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或者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有可供扣押的财产,或者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有代表机构,可以由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诉讼标的物所在地、可供扣押财产所在地、侵权行为地或者代表机构住所地人民***管辖。 第二百六十六条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履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合同发生***提起的诉讼,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管辖。
对居住在国外的外国当事人如何送达诉讼文书?
1.依条约规定的方式送达,即依照受送达人所在国与我国缔结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中规定的方式送达。
2.通过外交途径送达,即人民***将需要送达的诉讼文书交给我国外交机关,由我国外交机关转交给受送达人所在国驻我国的外交机构,再由其转送该国的外交机关,然后由该国外交机关将诉讼文书转交给该国有管辖权的***,最后由***将其送达受送达人。
3.由我国驻外国使、领馆代为送达。对住在外国的中国籍当事人可以由我国司法机关直接委托我国驻当事人所在国使、领馆代为送达诉讼文书。
4.向受送达人委托的人送达。
5.向受送达人设在我国的代表机构送达。
6.邮寄送达。在受送达人所在国的法律允许的情况下,可以邮寄送达。
7.公告送达。在以上几种送达方式都不能***用时,可以通过公告送达,公告送达的期间为6个月,自公告之日起满6个月的即视为送达。
国内很多高仿国外的软件,是否属于侵权?
高仿不是盗版,如果高仿是自己的代码,且图形界面关照到有无专利,那么就不构成侵权。当然,软件的需求任务大致相同,只是实现的代码不同,路径不同。只要有自己的代码就行。
软件的“高仿”,是一种直观感受,并不能认定是侵权。
给人高仿感受的软件,可能两个方面比较相似,一是界面外观相似,二是系统功能相似。这也是有原因的,因为大家都习惯这样了。
能够被认定为侵权依据,也有两个,一是有些外观设计备申请了专利,这时你要是还“高仿”,就有侵权的嫌疑;二是你的源代码被人知道是原封不动抄袭的,也会认定侵权。
但为什么那么多“高仿”软件都没有被认定侵权呢?
1、很少有系统的界面设计被成功申请专利。所以,即使界面高仿也不侵权。
2、源代码侵权的认定就更难了。做过开发的人都知道,除非有卧底的家贼,即使你抄了,也没有人知道。还有一个原因,现在很多软件的技术渊源都来自开源项目。
所以,软件侵权的情况比较少见。最典型的是国产WPS,那就是***裸的Office翻版,就是照着office的样子做的。但微软自己是不开源的,wps的源代码是金山自己写的。别人只要抄得出来,他也没办法。
既然是仿了,一般都会侵权,看侵权者和被侵权者谁把握的好,侵权者打擦边球,规避法律,可能一时不会被告,但是一直靠模仿,总有被惩罚的时候。被侵权者不去追责,有可能是放长线钓大鱼,你现在没有起来,追责也拿不到多少赔偿,等你做大了,再追责,赔偿的更多。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电商境外产品质量***管辖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电商境外产品质量***管辖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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