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派电商新车营销策略研究,魏派电商新车营销策略研究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魏派电商新车营销策略研究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魏派电商新车营销策略研究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观致、领克和魏派,三家争霸哪家强?
观致外观还算可以!就是观5的轮毂得换,必须得起步18高配20寸,大灯要随流换LED。内饰老气必须做得豪气!配置能上的都上。动力不行,奇瑞那高功率的1.6T必须得装上!底盘没毛病,碾压其他两个。变速箱要换必须6AT,起码要7速湿式双离合。价格可以不变,符合以上标准不火都不行!
我觉得至少目前还不是三家争霸的局面,我们不能否认从工程师的角度,观致确实是一款非常好的产品,可是从目前的销量来看,应该是二人转(领克与魏派)的局面。
领克和魏派都是很年轻的品牌,年轻到虚岁只有两岁,领克年长魏派几个月,先说领克,领克的起点非常高,吉利控股、吉利汽车、沃尔沃三家合资,这是一款合资品牌,而且背后有沃尔沃的技术支持,产品针对的消费人群也是年轻的群体,第一款产品领克01也具有很强的产品竞争力,但是作为一个全新的品牌,确实需要时间去让大众接受,确实需要时间去验证方方面面,因为领克并没有长城这样SUV一贯的执着与客户基础。
为什么说魏派有执着与客户的基础,长城的战略是已经放弃了轿车产品,只做SUV的产品,这样做虽然颇有争议,认为是自断一臂,但是,《鹿鼎记》里的独臂神尼也有着不俗的功夫,这就是我在上边提到的一贯的执着与客户基础,第一,长城深耕SUV产品多年,在这样的车型上做任何事情,比国内的任何一家厂商都是得心应手,另外,长城哈弗系列强大的产品号召力,使魏派在一上市之初,就得到了更多的关注,而且魏派定位在中国豪华SUV品牌,轻奢品牌,打破国产SUV产品品质与价格的品牌,所以从信心上,我认为比领克是要足的。
至于谁比谁强,并不好定论,毕竟一寸长一寸强,一寸短一寸险,不管谁强,都是中国汽车工业的发展,都是买车的老百姓受益,这就够了。
观致汽车大家都知道从创立之初就开始处于亏损状态,但是毫不影响它是一款好车。是国内首款在欧洲碰撞试验获得5星标准的车,新车质量表现也是位居自主品牌之首,卖不好,我觉得是观致生不逢时和不会营销。
魏派是长城旗下的高端品牌,旗下推出的VV5和VV7月销均破万。
领克作为吉利和沃尔沃合作开发的中高端品牌,旗下的领克01已经正式上市了,领克也是得到了沃尔沃的技术支持,技术实力强劲。
就目前来看,由于领克是刚上市,暂时没有市场反应,不过背靠沃尔沃和吉利汽车,应该不会差的。长城汽车经过多年在SUV领域的深耕,积累的丰富经验和市场口碑,使得魏派有这么好的销量。就目前来看,自主中高端品牌的综合实力魏派占据上风。市场瞬息万变,就长来看,我个人还是非常看好观致。
魏派wey vv7和红旗HS5,中国的豪华品牌,旗杆和旗,哪个更值得选?
谢邀。这个问题好尖锐,WEY VV7是由前宝马设计师皮埃尔设计的,他的作品有宝马X5\X6等。而红旗就更厉害了,请来了原劳斯莱斯设计总监贾尔斯·泰勒,这个打造出劳斯莱斯幻影和库里南的男人,一手打造的红旗HS5。
要是这样比,那就是针尖对麦芒,难分高下了。
但毕竟设计只是前期工作,最重要的是车辆制造和匹配阶段,也就是品控和配置方面,还有售价等因素,接下来我们就看看这两款国产豪华SUV,到底哪款值得推荐:
首先,外观内饰上面,VV7是壮,霸气,肌肉感,充满力量,张扬;HS5是沉稳,大气,低调有气场,一个像极了宝马,另一个像极了劳斯莱斯,看你什么喜好了,毕竟外观内饰个人主观性太强了,每个人口味不一样。
其次,动力方面,两款车都是2.0T,VV7马力和扭矩都要强于HS5,而且VV7两顿重了,起步有点肉肉的,不过加速还能干到8秒多,跟HS5甚至路虎极光2.0T都差不多,大家都是这个水平,动力没什么槽点,市场平均水平。
变速箱方面就不一样了,VV7是7速湿式双离合,有的人可能会介意,其实完全不用担心,像奇瑞瑞虎8和星途都是双离合,低速偶有顿挫,但调校已经很平顺了,顿挫可以忽略不计。HS5是爱信6AT,说实话,这个级别上爱信6AT有点牵强了,长安欧尚CX70还是爱信6AT呢,这个级别最完美匹配应该是8AT,但话又说回来,6AT也未尝不可,这一点参考丰田4AT。不过油耗方面就吃亏了,VV7平均11个油,HS5就要高一点了。
行驶感受方面,VV7指向精准,底盘***稍微硬朗一点,毕竟要运动就要舍弃汉兰达那种晃晃悠悠开船的感觉。HS5起步涡轮介入比VV7要早个半秒,这就导致动力来的更快,底盘也是紧凑有质感。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魏派电商新车营销策略研究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魏派电商新车营销策略研究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邮箱:83115484@qq.com,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arquitecturayestructura.com/post/62888.html